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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共克时艰共抗疫情 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政策意见
发布时间:2020-03-03    来源: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确保我区经济平稳有序发展,特制定以下政策意见。

  一、支持对象

  受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企业和参与防疫物资生产的相关企业。

  二、支持措施

  (一)千方百计降低企业财务成本

  1.各银行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严格执行银监会相关要求,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鼓励各银行机构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基础上下浮10%以上,确保2020年中小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确保2020年中小企业信贷户数高于上年同期户数。(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2.对列入市疫情防控需求物资生产和供应重点名单的企业,其在疫情期间因扩大生产而产生的损失,给予适当补贴,最高可达300万元。(责任单位:区经委、区财政局)

  3.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对承租区内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暂免收房租1个月,减半房租2个月,到期后视情况延长。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各镇、开发区可视情况从该经营用房产生的地方财政贡献中予以补贴。(责任单位:区国资委、区经委、区财政局,各镇、西渡街道、开发区、头桥发展公司)

  (二)千方百计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4.搭建区内企业用工供需对接平台,加强协调调度,摸清企业用工总量和结构,引导无法复工企业富余劳动力就近在用工紧缺企业就业,帮助符合复工条件的企业尽快复工。对于企业急需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公益性组团招聘和代理招聘等服务。(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5.对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区财政按实际培训费用的95%对企业进行补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三)千方百计降低企业时间成本

  6.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对企业兑现专项资金扶持,对符合兑现条件的扶持项目即时兑现;对建设周期较长的项目,根据项目的实际投资发生额,提前按比例兑现扶持资金。对已申报国家和市级专项资金补助并成功的项目,提前兑现应由区、镇配套的资金。(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经委、区科委,各镇、西渡街道、开发区、头桥发展公司)

  7.及时为企业提供防疫物资采购信息,帮助企业尽快复工。(责任单位:区经委、区卫健委)

  8.超前服务,提前审批企业投资项目。对拟定的产业项目准入,不进行集中式会议评审,改由区政府领导按分工负责原则签批;项目开工涉及发展改革、规划资源、建设管理等部门的前期手续,在疫期加快审批,确保疫期后早日正式开工。(责任单位:区投促办、区经委、区发改委、区规划资源局、区建管委)

  (四)千方百计创新政府服务方式

  9.搭建区内企业上下游供需信息平台,加强原辅材料供应、加工生产和流通环节配对,引导区内企业开展市场化合作,做强产业链、供应链和服务链,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区经委)

  10.全面实行“一网通办”,疫期涉企事项原则上都在网上办理,切实减少环节、精简材料,真正实现“零跑动”。确需线下办理的,由区行政服务中心或职能部门派员上门办理或全程“帮办”。在企业作出承诺的情况下,启动“容缺受理”模式。(区政务办)

  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于遇到特殊困难的企业,采用“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

  本政策由奉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市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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